馬丁路德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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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7 第一部分 十誡 第五誡

第一部分 十誡 第五誡

第五條誡命。

不可殺人。

我們現在已經完成了屬靈和屬世的政府,也就是說,神聖和父權的權柄與順服。但現在我們走出家門,來到鄰居中間,學習我們應該如何彼此相處,每個人如何對待他的鄰居。因此,上帝和政府不包括在這條誡命中,他們所奪走的殺戮權力也不包括在內。因為上帝已將懲罰惡人的權柄委託給政府,而不是父母,父母以前(正如我們在摩西書中讀到的)被要求將自己的孩子帶到審判台前並判處死刑。因此,這裡所禁止的是個人與他人之間的關係,而不是政府。

現在這條誡命夠簡單了,也常被討論,因為我們每年在馬太福音 5:21 及以後的經文中聽到,基督親自解釋並總結了它,即我們不可用手、心、口、記號、手勢、幫助或建議殺人。因此,這裡禁止每個人發怒,除了那些(如我們所說)處於上帝地位的人,即父母和政府。因為上帝和每個處於神聖地位的人都應當發怒,責備和懲罰,即為了那些違犯這條和其他誡命的人。

然而,這條誡命的原因和必要性在於,上帝深知世界是邪惡的,而這生命充滿了不幸;因此,祂將這條和其他誡命置於善與惡之間。現在,正如所有誡命都受到許多攻擊一樣,這條誡命也發生了同樣的情況,我們必須生活在許多傷害我們的人中間,以至於我們有理由對他們懷有敵意。

就像你的鄰居看到你擁有比他更好的房屋和家園[更大的家庭和更肥沃的田地],從上帝那裡得到更多的財產和財富時,他會悶悶不樂,嫉妒你,並說你的壞話。

因此,在魔鬼的煽動下,你會結交許多敵人,他們無法忍受看到你擁有任何好處,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屬靈上的。當我們看到這樣的人時,我們的心也會憤怒、流血並尋求報復。然後就會產生咒罵和毆打,最終導致苦難和謀殺。現在,上帝像一位慈愛的父親,走在我們前面,介入並希望解決爭端,以免發生不幸,以免彼此毀滅。簡而言之,祂希望藉此保護、釋放並使每個人免受他人的罪行和暴力;並希望將這條誡命作為一道牆、一座堡壘和一個避難所,環繞我們的鄰居,使我們不傷害他的身體。

因此,這條誡命的目的是,任何人都不應因任何惡行而冒犯他的鄰居,即使他完全應得。因為禁止謀殺的地方,也禁止一切可能導致謀殺的原因。因為許多人,雖然不殺人,卻咒罵並發出願望,如果擊中一個人的脖子,就會阻止他跑遠[發出詛咒,如果對某人實現,他就不會活很久]。現在,既然這在每個人身上都是天性,而且這是一種普遍的做法,沒有人願意遭受他人的傷害,上帝希望消除使人心對鄰居產生怨恨的根源,並使我們習慣於始終牢記這條誡命,始終將自己視為一面鏡子,反思上帝的旨意,並以誠摯的信心和呼求祂的名,將我們所遭受的錯誤交託給祂。這樣,我們就會讓我們的敵人肆意發怒,盡其所能,我們學會平息我們的憤怒,並擁有一顆忍耐、溫柔的心,特別是對那些讓我們發怒的人,即我們的敵人。

因此,不可殺人的全部意義,必須最明確地灌輸給單純的人。首先,我們不傷害任何人,首先是用手或行動。然後,我們不使用我們的舌頭來煽動或建議。此外,我們不使用或同意任何可能傷害任何人的手段或方法。最後,心裡不對任何人懷有惡意,也不因憤怒和仇恨而希望他不好,這樣身體和靈魂對每個人都是無辜的,特別是對那些希望你不好或對你施加惡行的人。因為對一個希望並對你施以善意的人施加惡行,這不是人性的,而是魔鬼的。

其次,在這條誡命之下,不僅對鄰居作惡的人有罪,而且那些能夠對他行善、阻止、抵抗惡行、保護和拯救他,使他免受身體傷害或損害,卻沒有這樣做的人也有罪。因此,如果你能給赤身露體的人穿衣服卻把他打發走,你就導致他凍死;你看到有人挨餓卻不給他食物,你就導致他餓死。同樣,如果你看到有人無辜被判死刑或處於類似困境,卻不拯救他,儘管你知道方法和手段可以做到,你就殺了他。你辯稱你沒有提供任何幫助、建議或援助是沒有用的,因為你對他 withholding 你的愛,剝奪了他本可以拯救生命的益處。

因此,上帝也理所當然地稱所有在身體和生命危難中不提供建議和幫助的人為兇手,並將在末日對他們施以最可怕的審判,正如基督自己所宣告的,馬太福音 25:42 及以後:「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吃;我渴了,你們沒有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沒有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沒有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沒有來看我。」這就是說:你們會讓我與我的人餓死、渴死、凍死,會讓野獸把我們撕成碎片,或者讓我們在監獄裡腐爛或在困境中滅亡。這除了責備他們是兇手和嗜血者之外,還能是什麼呢?因為雖然你沒有實際做所有這些事,但就你而言,你卻任憑他在不幸中消瘦和滅亡。

這就像我看到有人在深水中航行和勞作[並與逆風搏鬥],或者有人掉進火裡,而我卻能伸出手把他拉出來救他,卻拒絕這樣做。即使在世人眼中,我還會是什麼,除了兇手和罪犯?

因此,上帝的最終目的是,我們不讓任何傷害臨到任何人,而是向他展示一切良善和愛;正如我們所說,這特別針對我們的敵人。因為對朋友行善只是一種普通的異教徒美德,正如基督在馬太福音 5:46 中所說。

在這裡,我們再次擁有上帝的話語,祂藉此鼓勵並敦促我們去行真正高尚而崇高的善工,例如溫柔、忍耐,簡而言之,就是對待敵人的愛與仁慈,並不斷提醒我們反思第一條誡命,即祂是我們的上帝,也就是說,祂會幫助、協助和保護我們,以便祂能藉此熄滅我們心中的復仇慾望。

我們應該實踐並灌輸這一點,我們就會有滿滿的善工可做。但這不會是為修道士講道;這會大大損害宗教地位,侵犯加爾都西會的聖潔,甚至會被視為禁止善工和清理修道院。因為這樣一來,基督徒的普通狀態就會被認為同樣有價值,甚至更有價值,每個人都會看到他們如何用虛假的、偽善的聖潔外表嘲弄和欺騙世界,因為他們將這條和其他誡命拋諸腦後,並認為它們是不必要的,彷彿它們不是誡命而是單純的建議,同時又無恥地宣揚和誇耀他們偽善的狀態和行為是最高尚的生活,以便他們可以過著愉快、輕鬆的生活,沒有十字架,也沒有忍耐,因此,他們也訴諸修道院,這樣他們就不必遭受任何人的任何錯誤,也不必對任何人行善。但現在要知道,這些才是真實、聖潔和敬虔的善工,在其中,祂與所有天使一同歡喜,與之相比,所有人類的聖潔都只是惡臭和污穢,此外,只配得到憤怒和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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